近期,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活动,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活动共对辖区范围内食品监督抽检9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7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饮料11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12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糕点9批次、酒类9批次、餐饮食品6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肉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均为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加格达奇永珍蔬菜摊床经营的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松岭区新满杰蔬菜水果超市经营的姜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塔河县魏家老山货店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大兴安岭喜之蓝野生浆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棘原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呼玛县程林海鲜冻货店经营的鱿鱼(其他水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附件1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合格样品信息.pdf
附件3 不合格样品信息.pdf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